根据《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发放办法》所列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组织候选人公开答辩、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评定,推荐曹童娥等19名候选人获得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名单如下: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曹童娥
21级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班 米武明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赵杨博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3班 朱令迁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杨涛飞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郭宇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3班 王福年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毛亮亮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白雅倩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马宝禄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李永杰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1班 何晓娟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李锐年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2班 张桃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1班 马成
21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刘欢欢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李亚渤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1班 杨红钰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2班 张万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1日,请全院师生进行监督。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监督电话: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支部纪检委员
张丹丹 18089365309
党支部书记、院长:武兴宝:464039546@qq.com
党支部副书记:南炯:271919772@qq.com
副院长:张丹丹:173728925@qq.com
副院长:王迎春:460194973@qq.com
副院长:孙涛:5112449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