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发放办法》所列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推荐、学生工作办公室初审、组织候选人公开答辩、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综合评定,推荐李海霄等21名候选人获得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名单如下:
23级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班 李海霄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何晓娟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2班 张万年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张亚东
23级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班 刘潇潇
23级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班 续芝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赵飞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1班 马成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白雅倩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毛亮亮
23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徐佳佳
23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王成霞
22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折雨婷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2班 顿佳兴
23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姚欣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1班 杨红钰
23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1班 何晓晴
22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2班 李香
23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班 王粉丽
23级 计算机应用技术2班 赵永文
23级 云计算技术应用班 苟文星
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请全院师生进行监督。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监督电话: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支部纪检委员 张丹丹 18089365309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八日
党支部书记、院长:武兴宝:464039546@qq.com
党支部副书记:南炯:271919772@qq.com
副院长:张丹丹:173728925@qq.com
副院长:王迎春:460194973@qq.com
副院长:孙涛:51124493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