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由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 负责召集党支部委员 会会议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结合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了 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组织检查支 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 经常与党支部其他委员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的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 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加强理论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抓好党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同时可负责支部分工确定的某项任务。
来源: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
党支部书记、院长:武兴宝:464039546@qq.com
党支部副书记:南炯:271919772@qq.com
副院长:张丹丹:173728925@qq.com
副院长:王迎春:460194973@qq.com
副院长:孙涛:511244932@qq.com